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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办理设立和新增注册资本登记时,是否须提交验资证明?

发布时间: 2026-07-03  点击次数:1次

  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股份有限公司无须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验资证明,

但是公司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如实公示实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出资日期;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须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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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四十条 公司应当按照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下列事项: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权、股份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注销等信息;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信息。

公司应当确保前款公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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